前雁字诗十九首?其十
作者:王夫之 朝代:明代
【 作品原文 】
此字无人识,空劳历九州。
分明扶日月,因革自春秋。
鸩篆删妖步,莺歌耻佞喉。
冥飞谁弋篡,不坠草元楼。
【 作者简介 】
王夫之(1619年10月7日-1692年2月18日),字而农,号姜斋、又号夕堂,湖广衡州府衡阳县(今湖南衡阳)人。他与顾炎武、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。其著有《周易外传》、《黄书》、《尚书引义》、《永历实录》、《春秋世论》、《噩梦》、《读通鉴论》、《宋论》等书。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,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,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,著书立传,自署船山病叟、南岳遗民,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。
推荐诗词
- 秋日即事?其二(刘基)
- 满庭芳?元霄和元翚见寄(华幼武)
- 题欧阳先生段君墓志铭后(郭钰)
- 送王医(郭钰)
- 送耒阳李中卿(郭钰)
- 胡姬年十五拟刘越石(张宪)
- 阳春曲?柳色青堪把(郭翼)
- 忆江南?山深处(梁寅)